2024-01-07 16:34:58 | 金稻田高考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经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录取原则及文化课录取分数线(750分制)公布如下:
1、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音乐批评):专业合格,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音乐教育(钢琴主项)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7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音乐教育(声乐主项)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95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指挥、电子音乐):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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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坐落于四大直辖市之一的天津,享受着天津的强大教育、财政支持。始建于1950年,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前身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学府。现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1个专业硕士(MFA)授权点,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为市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表演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天津市级优势特色专业3个、应用型专业3个。
天津音乐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
天津音乐学院2023艺考分数线 2023天津音乐学院艺考分数线:天津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艺考分数线为180分。 扩展资料: 1.学校历史与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成立于1958年,它是中国音乐界的重要学府之一,也是国内第一所设立音乐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演出设施和专业的师资队伍。学院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分数线是多少 天津音乐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分数线如下: 音乐学(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2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学(艺术史论与批评)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402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天津音乐学院文化外语要求 天津音乐学院对对文化外语无特殊要求。 天津音乐学院有关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如下: 经政审体检合格,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
天津音乐学院2023艺考分数线 2023天津音乐学院艺考分数线:天津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艺考分数线为180分。 扩展资料: 1.学校历史与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成立于1958年,它是中国音乐界的重要学府之一,也是国内第一所设立音乐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音乐学府。学院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演出设施和专业的师资队伍。学院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电子版考级证书在哪查 全国音乐考级中心官方网站。天津音乐学院建于1985年,是全国首批有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之一。天津音乐学院电子版考级证书在全国音乐考级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在右上方的“考生查询”栏内输入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 天津音乐学院2023艺考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
天津市春季高考分数线 春季高考普通类分数线为220分,艺术类为215分。 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分数为: 普通类(工程技术类):本科540分;高职150分。 普通类(管理服务类):本科536分;高职150分。 艺术类(工程技术类):本科378分;高职105分。 艺术类(管理服务类):本科375分;高职105分。 体育类(工程技术类):高职160分。 体育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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