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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

2023-12-24 21:46:47 | 金稻田高考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艺术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1010654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今天金稻田小编整理了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四川 音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 校招 生 工作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

第五条院校地址:

1.武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新生 路6号,邮编:610021

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

3.临空经济区校区:四川省资阳市资州大道777号,邮编:641300

注:我校美术学院2022级招收的9个专业的新生就读四川音乐学院临空经济区校区(若届时条件尚不成熟不能正常开学,则在新都校区临时开班暂读)。

第六条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 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 证书 ;证 书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招生监督组,负责 考试 招生过程、录取结果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结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由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各省统考生源情况,拟定各专业分省计划,并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具体招生省份、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若出现生源不足,专业计划需要调整时,由招生处提出调整建议方案,报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 高考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1.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情况下(新媒体 艺术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除外),对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 志愿 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办法分别为: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分别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四川省舞蹈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 民族 民间舞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新媒体艺术、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列入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分文理科安排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学校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不含新媒体艺术)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学校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二)非四川省考生录取办法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分别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商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最终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批次、投档科类、投档规则执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专业志愿及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报考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以外的我校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使用生源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我校在生源省投放的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之和拟定最低专业录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随机调剂到尚未录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2)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招考方向),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分别按各专业(招考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因考生专业分数偏低而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取满额,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专业成绩互认的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其中:使用 安徽 省、 河南 省、 山东 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声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专业主项为器乐的考生)

3.其它相关规定

(1)报考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2)若有兼报专业的,在最低录取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偱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3)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成绩互认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招考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4)报考学校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均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新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是否参加省级该类专业统考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认定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和最低文化 录取分数线 。报考我校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第六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第二十三条 身高要求

报考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以考生体检表上的身高为准。其他艺术类专业无身高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

特别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 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8-85430120,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政策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辅导班、承诺录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

招生处传真电话:028-85430284

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_zsc.html

学校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招生

第十章  复查复测

第三十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复查和复测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核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

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

济南大学艺术生录取分数线2023

2023年济南大学艺术生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分别如下:

我校在山东美术类、设计学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8日圆满结束。美术类录取48人,综合成绩最低560分,设计学类录取93人,综合成绩最低560分。

我校在河南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6日圆满结束。艺术文录取2人,专业成绩最低265分,艺术理录取2人,专业成绩最低268分。我校在贵州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5日圆满结束。录取8人,美术类最低专业成绩250分。

我校在河北舞蹈学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4日圆满结束。按照舞蹈学综合成绩投档,录取10人。最低分543分。我校在辽宁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4日圆满结束。其中艺术文录取2人,最低分478分;艺术理录取2人,最低分437。

我校在广西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4日圆满结束。录取6人,美术类最低专业成绩561分。我校在新疆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2日圆满结束。录取6人,美术学最低专业成绩255分,设计学类最低专业成绩256分。

我校在陕西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于08月12日圆满结束。录取6人,其中艺术文4人,美术统考成绩最低分252分;艺术理2人,美术统考成绩最低分最低分223分。

录取规则

美术学、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并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金稻田高考网

在河北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

2023年音乐艺考分数线估计在300左右。

2022音乐生艺考分数线如下:(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艺术生有哪些录取规则:

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这种录取规则有利于选拔专业水平高的考生。

若是专业成绩排名比较靠后,即使文化成绩较高也可能不被录取。对考生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院校及专业大多采取这种录取方式。需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有些高校对专业课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如排名在前三名),在录取时有一些优惠的政策,考生应当充分利用。

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文化课成绩。很明显,这种录取方式比较有利于专业课成绩较好的考生。

在文化考试成绩上线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将两种成绩相加形成综合分时,文化课成绩所占的比重大于专业课成绩。很明显,这种录取方式比较有利于文化课成绩较好的考生。

以上,就是金稻田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3音乐生艺考分数线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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